2014年1至4月我區(qū)將全面開展第六次全國體育場地普查工作
2014年1至4月我區(qū)將全面開展第六次全國體育場地普查工作
一,、全國體育場地普查背景介紹
新中國成立以來,,我國共開展過5次全國體育場地普查,,分別在1974年、1982年,、1988年,、1995年和2003年,。
第一次全國體育場地普查的標準時點為1974年12月31日。這是我國歷史上首次進行大規(guī)模體育場地普查工作,。通過第一次全國體育場地普查,,摸清我國的各類體育場地總數(shù)為25488個。
第二次全國體育場地普查的標準時點為1982年12月31日,。普查由原國家體委,、國家統(tǒng)計局、教育部,、農業(yè)部和全國總工會聯(lián)合發(fā)文,,在全國范圍內實施,涉及各行各業(yè)各部門體育場地的全面調查工作,。第二次普查全國共有各類體育場地415011個,。
第三次全國體育場地普查的標準時點為1987年12月31 日。主要調查第二次體育場地普查以來新增減的體育場地,。
第四次全國體育場地普查的標準時點為1995年12月31日,。普查工作采取條塊結合的方式,將各行各業(yè),、各級各類體育場地,,包括解放軍、武警部隊所屬的體育場地都列入普查范圍,,基本做到了在全國范圍內的普查,。
第五次全國體育場地普查的標準時點為2003年12月31日。通過普查,,統(tǒng)計出全國共有各類體育場地850080個,;其中,包含64種547178個標準體育場地,,302902個非標準體育場地,,人均體育場地面積1.03㎡。
本次普查是第六次全國體育場地普查,,普查的標準時點為2013年12月31日,。
二、開展第六次全國體育場地普查的目的及意義
體育場地是增強人民體質,,豐富人民群眾精神文化生活和提高競技水平的重要物質基礎,,是政府提供社會公共體育服務的必備硬件條件。為了更好地掌握體育場地現(xiàn)狀,、使用及其發(fā)展變化情況,,更好地科學配置體育場地設施資源,推動體育事業(yè)與經濟社會的協(xié)調發(fā)展,,開展第六次全國體育場地普查是十分必要的,。
通過第六次全國體育場地普查可以全面了解,、掌握我國體育場地情況,特別是“十一五”以來的體育場地類型,、結構,、分布和使用管理等基本情況,;為制定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體育場地標準,、完善體育公共服務體系提供基礎數(shù)據(jù);為制定體育事業(yè)發(fā)展戰(zhàn)略,、規(guī)劃,、政策和科學決策提供重要依據(jù);了解,、掌握全國體育場地發(fā)展變化特點,,為貫徹《全民健身條例》、實施《全民健身計劃(2011-2015)》,、《奧運爭光計劃(2011-2020)》,,深化體育改革提供可靠基礎資料;為各級體育行政部門對體育場地建設和使用實施宏觀管理,,調整體育場地以及建設投資方向和建設結構以及制定體育場地發(fā)展規(guī)劃提供客觀依據(jù),。
不僅如此,開展第六次體育場地普查還對于盤活體育場館資源,,破解大型體育場館運營難題具有重要的現(xiàn)實意義,。目前在我國絕大多數(shù)大型體育場館都是由政府投資興建的,有著投資多,、規(guī)模大,、功能豐富、服務能力強等特點,,是提供公共體育服務的重要物質基礎,,對于完善和豐富公共服務具有積極作用。但當前很多大型體育場館依然存在使用效率,、運營水平不高,,服務能力不強等突出問題,不僅難以發(fā)揮其應用的社會效益,,更造成了財政上的負擔,,是黨、國家和社會各界群眾關注的焦點之一,。為能夠摸清當前我國大型體育場館的現(xiàn)狀,,第六次全國體育場地普查專門設計了大型體育場館運營情況登記表,普查成果將為破解大型體育場館運營難題提供可靠的決策參考,。
三,、第六次全國體育場地普查范圍
本次普查的范圍包括全國各系統(tǒng),、各行業(yè)、各種所有制形式的各類體育場地,。本次普查不包含港澳臺地區(qū),。
四、 第六次全國體育場地普查內容
本次普查的主要內容是體育場地所屬的單位基本情況,,場地基本情況和大型場館運營情況,。
單位基本情況主要指普查場地所屬單位的基本信息情況。包括組織機構代碼,、單位名稱,、單位電話、單位負責人,、主管部門,、行政區(qū)劃碼和城鄉(xiāng)劃分碼、單位所在詳細地址,、所在系統(tǒng),、隸屬關系、單位類型,、企業(yè)登記注冊類型,、單位場地從業(yè)人員總數(shù)、2013年收入合計和支出合計,。
場地基本情況,,主要包括場地代碼、場地名稱,、場地分布,、場地歸屬、建成年份,、場地規(guī)模,、投資金額、場館從業(yè)人員人數(shù),、運營模式,、對外開放情況、年開放天數(shù),、平均每周接待健身人次,、收入合計、支出合計和場地專項指標,。
大型場館運營情況,,主要是反映大型場館的經營使用情況,包括收入指標、支出指標,、承擔各種活動天數(shù),、承擔各種活動次數(shù)。
本次普查的對象是體育場地,,指專門用于體育訓練,、比賽和健身活動的,有一定投資的,、公益性或經營性體育設施,,包括必要的附屬功能用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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