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陽江市利發(fā)椰藝制品有限公司椰棕制品建設項目審批后公告
關于陽江市利發(fā)椰藝制品有限公司椰棕制品建設項目審批后公告
項目名稱 |
建設單位 |
建設地址 |
建設內容,、規(guī)模 |
審批時間 |
審批文號 |
審批結果 |
批復文件 |
椰棕制品建設項目 |
陽江市利發(fā)椰藝制品有限公司 |
陽江高新區(qū)福岡工業(yè)園科技五路南 |
該項目位于陽江高新區(qū)福岡工業(yè)園科技五路南,,主要經營范圍是產銷:椰藝制品,、工藝品等,。項目規(guī)劃用地面積6443.67㎡,,一期建筑面積1922.31㎡,。主要建設內容為廠房2幢(車間,、倉庫),、辦公室1幢、原料庫1幢及沿路商鋪1幢等,。辦公樓為2層鋼筋混凝土結構,,廠房,、原料庫及商鋪為一層鋼結構。 項目主要以椰絲為原材料,,天然橡膠為輔材,,經過打絲、堆曬,、噴灑,、成型等工序生產椰棕花籃,生產能力是年產量約300萬件,,主要生產設備為打絲機2臺,。項目一年工作日為300天,每天8小時工作制,。項目雇員工15人,,均不在廠內食宿。項目總投資3000萬元,,其中環(huán)保投資28萬元,。 |
2014-12-30 |
陽環(huán)高建審〔2014〕15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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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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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期限:自本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六十日屆滿。
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:公民,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(建議單位除外)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,,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市環(huán)保局或陽江高新區(qū)管委會申請復議,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,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