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辦國辦印發(fā)《通知》 做好人民群眾就地過年服務保障工作
中辦國辦印發(fā)《通知》 做好人民群眾就地過年服務保障工作
近日,中共中央辦公廳,、國務院辦公廳印發(fā)了《關于做好人民群眾就地過年服務保障工作的通知》,。
《通知》要求,合理有序引導群眾就地過年,疫情高風險地區(qū)群眾均應就地過年,,把人員流動降到最低,,防止因人員流動導致疫情傳播擴散。中風險地區(qū)群眾原則上就地過年,,特殊情況需要出行的,,需經屬地疫情防控機構批準。低風險地區(qū)倡導群眾就地過年,,非必要不出行,。機關、事業(yè)單位和國有企業(yè)人員要帶頭就地過年,,引導外地農民工,、尚未離校的師生就地過年。確需出行人員原則上不前往中高風險地區(qū),。要切實加強生活物資保障和能源保供,,特別是大中城市要提前安排,充分準備,,確保生活必需品不斷檔,、不脫銷。要做好就地過年群眾管理服務,,及時回應和滿足就地過年群眾需求,。要確保群眾出行方便有序和貨運物流暢通,最大程度滿足就地過年群眾的購物,、休閑,、娛樂等出行需求。要保障就地過年群眾工資休假等合法權益,,以崗留工,、以薪留工。要積極營造就地過年良好氛圍,,落細落實各項服務保障措施,,確保廣大人民群眾安心安全過好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