設立登記、變更住所(經營場所)的要上傳什么資料?
設立登記、變更住所(經營場所)的要上傳什么資料?
1、適用住所申報制的,在辦理到第4步“材料上傳”的“場地證明文件”欄目上傳《陽江市市場主體住所(經營場所)登記信息申報表》;如場所為住宅用途的,還須上傳申請人簽署的《住宅改變?yōu)榻洜I性用房登記承諾書》。
《陽江市市場主體住所(經營場所)登記信息申報表》《住宅改變?yōu)榻洜I性用房登記承諾書》這2張表格領取方法:
取表方法: 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領取:“廣東政務服務網”“切換”到→陽江市→高新區(qū)→“市市場監(jiān)管局高新分局”→跳轉到你要辦理的“服務事項名稱”→下載《住宅改變?yōu)榻洜I性用房登記承諾書》、《陽江市市場主體住所(經營場所)登記信息申報表》。
2、不適用住所申報制的,須上傳場所使用證明:(1)房屋產權證為非住宅用途的,提交《房產證復印件》及《房屋租賃合同》;(2)沒有房屋產權證的,提供平岡鎮(zhèn)政府出具的《證明》及《房屋租賃合同》。